河北4天任免402人
唐山最新任免5人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李忠娟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李钦峰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5年12月24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树成为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盛新丰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艾春当选丰南区区长
在12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丰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艾春当选为丰南区人民政府区长。
廊坊集中任免136人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5年12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徐静华同志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志超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周文臻同志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淑芬同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樊清维同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令梅同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旭同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晓雷同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厉拥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赵国龙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白艳荣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启友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于立祥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孙德平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元鹏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朝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俊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马世宜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丽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艳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韩文斌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颢寓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董全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郭增立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永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鹏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彩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万刚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耿国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剑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淑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田艳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宋烘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耿建颖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董德良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岳巨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邢婷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许宁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敬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志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秋平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大鹏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苏亮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克俭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雪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任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邓云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裴卫东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韩学刚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信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周其乐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云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凯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夏丹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赵亚硕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钦华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永建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印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闫友全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欣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玉亮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洪远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敏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董燕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光旭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赵士兵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力玮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曹川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凤华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岳苑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云革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明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若琳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许建国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孟令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洁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崔宝国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红梅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彭一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志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炳凤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荣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建华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云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邢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何志萍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贾广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连继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美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次会乐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高延朝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福泽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月武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高海莲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袁晓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石广斌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汪淑鸾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霍国栋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阎继成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韩孟阳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国英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颖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史培泽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余慕川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侠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俊彤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石耀庭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段丹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时冬梅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关雅路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秀颖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金玉文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祖常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卢青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段海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伟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高惠红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周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单美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崔德宗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赵光宇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思妤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常永强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马书丽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伟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昕皓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厉拥军等124人任职人民陪审员的任期均为5年。
张家口集中任免220人
李莉任张家口副市长 郑丽荣、周立民辞去副市长职务
12月22日,张家口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补选马宇骏、张存信为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李莉为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补选马宇骏、张存信为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任命李莉为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丽荣、周立民请求辞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张登斌请求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提请的拟免职事项。
胡伟奇当选张家口团市委书记 蒋文冬、杨琳当选副书记
12月21日,共青团张家口市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共青团张家口市第十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和候补委员。胡伟奇当选共青团张家口市第十八届委员会书记,蒋文冬、杨琳当选共青团张家口市第十八届委员会副书记。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5年12月22日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单东兴为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单东兴的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张爱民为张家口市统计局局长;
杨千河为张家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李洪波的张家口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白志华、王战英(女)、李红樱(女)、宁永丽(女)、陈茂岳、王强、董宁、张淑梅(女)、李永利、任丛涛(女)、姚军、秦富、许彦敏(女)、赵尚鹏、武亚利 (女)、任惠(女)、李霞(女)、罗福义、王建功、王琦(女)、王凤占、樊守春、支燕霞(女)、高文霞(女)、闫娟(女)、徐海芬(女)、李景霞(女)、 韩瑞蓉(女)、史利荣(女)、董彦召、刘艳梅(女)、刘永刚、燕捷(女)、袁彦飞、李彩红(女)、乔雅林(女)、舒风英(女)、周文胜、杨婷婷(女)、李 红艳(女)、李素荣(女)、付宽、张会罗、李童杰、郭迎春(女)、吕莉(女)、王秋香(女)、陆凤云、赵晓飞(女)、劭协军、梁晓峰、王芳(女)、惠文莲 (女)、于绍云、栗雅琨(女)、高雷岩、王敬(女)、张和平、武云霞(女)、王朝玉、齐成兵、张润宝、刘玉海、范云君、董海梅(女)、王卫、赵粉霞 (女)、郑小虎、马星、边仲新、刘一航、杨君兰(女)、杨海滨、郭君利(女)、王万谨(女)、乔建英(女)、赵红权、刘怀贵、刘晓红(女)、靳书东、王 凯、戈建军、李建新、李文军、李曙东(女)、任富云、刘东军、王玉军、万丽梅(女)、王万成、王嘉丽(女)、张攀峰、薛鲲鹏、任建敏(女)、刘晓霞 (女)、刘成、黄旭新(女)、黄霞(女)、王志、周雪峰、胡里程、曹倩倩(女)、薛静(女)、曹利军、李娟娟(女)、李晶(女)、吴宁、孙玉山、王来军、 刘素梅(女)、姜文雷、王建国、贾贞(女)、韩雅静(女)、刘晓铃(女)、刘发臣、陈建利(女)、于标、唐莉云(女)、王国英、庞志红(女)、毕富香 (女)、袁静(女)、刘丽娜(女)、任利峰(女)、杨爱、刘旺、靳贻芳(女)、李卫东、门英俊、杨文燕(女)、韩有利、施水仙(女)、齐璇(女)、杨玉红 (女)、苑晓菲(女)、裴燕(女)、李研海、张艳飞、王玲(女)、焦磊、杨富军、田锡虎、原海荣(女)、时瑞楠、徐振京、王星、牛凯全、贺占叶(女)、许 立敏、于海峰(女)、李红枫(女)、史燕红(女)、王建会、李健、刘慧玲(女)、孙静芳(女)、杨雅茹(女)、刘艳辉、安凌云(女)、成婧(女)、刘伟、 李树林、王海峰、常文鹏、李国强、王颖(女)、张玉琨、王海潮、邱仁杰、王兴宇、翟天宝、孙勇刚、闫淑芳(女)、赵丽莎(女)、李宁、海延春、薛巍、徐东 生、刘建军、沈娜(女)、李菱峰、梁良、张慧晶、张薇(女)、崔燕(女)、任志蕊(女)、张朝霞(女)、郝亚辉、王峰、刘雅珍(女)、张军192名同志为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温德昌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柳瑛(女)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邵永兴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星光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燕林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薛成仁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斌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红权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建德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老鸦庄人民法庭庭长;
吴夺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任俊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老鸦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建德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夺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
陆琦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毕风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史山河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桂春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保定集中任免41人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5年12月22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师国利为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五进为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商少璞的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 军的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5年12月22日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常金星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邓彦威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韩 斌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 莉(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
赵亚文(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 菡(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夏景华(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全和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晓静(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彭国泉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国芳(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梁曙光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贾 伟(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
杨雅莉(女)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
孟学会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郑献洲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邓彦威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查庭庭长职务;
韩 斌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职务;
张国芳(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梁曙光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贾 伟(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职务;
杨雅莉(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尚文芳(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玉龙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铁桥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孟庆池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苏静明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硕(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静(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惠欣(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伦华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赵 淼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 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文玓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文杰(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苑汝成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德强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河北人河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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