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举刚被免职
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举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举刚顶风违纪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张举刚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举刚违反政治规矩,无视组织和纪律;违反廉洁纪律,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批准使用虚假发票入账报销。
张举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但他违反政治规矩、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省委巡视组对石家庄经济学院进行专项巡视后不久、石家庄经济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仍然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举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公款旅游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已按程序免去张举刚的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委员和副院长职务。
张举刚简历:
张举刚,男,汉族,1963年出生于河北获鹿县,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河北地质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留校任教;1995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获工学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为讲师,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年享受河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待遇。历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兼任华信学院院长、河北企业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
现任石家庄经济学院副校长,负责学科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科研工作、期刊工作和校友工作,分管研究生学院、发展规划办、科研处、学术传播中心、校友会、地质调查研究院;联系教学单位:研究生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主要从事经济学、统计学、资源经济等教学研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主编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5部,其中多数著作多次再版或多次印刷。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项,获科研经费500万元。获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河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次,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社会科学青年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河北省统计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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