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有新规
春节临近,烟花销售期即将到来。卢龙县从今年起执行烟花爆竹销售新规。
新规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审核和销售两个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在经营许可审核方面,新规规定零售网点要与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建筑物至少保持100米的安全距离,是之前规定距离的一倍。零售网点最大储量将由原来的300千克缩减到100千克。
在销售环节,新规实行“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制度。即:禁止向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和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遇到精神异常、行为异常及短时间内少量多次购买烟花爆竹人员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春节期间凡一次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要进行实名登记,详细记载购买时间、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住址,以及购买产品的类别、品名、数量、用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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