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工友夸大被盗损失谎报警情被拘留
日前,唐山湾生态城华北理工大学建设工地的两名工人发生矛盾,一人车内物品被盗后,为泄愤报假案,谎称对方盗窃了其车内的8000元现金。曹妃甸警方经缜密侦查,使案情真相大白,张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介绍,11月14日11时许,唐山湾生态城治安分局通海路派出所接华北理工大学建设工地员工张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华北理工大学建设工地生活区的轿车内被盗8000元现金及千斤顶等物品。接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处置。
在现场,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室玻璃被砸碎,车内被翻动的痕迹明显。据张某介绍,13日晚,他将轿车停放在工地生活区北侧,下车时将8000元现金遗忘在车内。14日11时许,他发现车玻璃被砸碎,8000元现金及车内的千斤顶、防冻液、扳手等物品被盗。张某还向民警提供其工友柯某有作案嫌疑。随后,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及查看视频监控,成功锁定嫌疑人柯某,并在工地附近的小饭店内将柯某抓获。
经审,嫌疑人柯某对盗窃车内的千斤顶、防冻液、扳手等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并不承认盗窃8000元现金。为查清事实,民警再次向报案人张某进行核实,并将案件移交给生态城治安分局刑侦部门进行查处。讯问中,张某说话吞吞吐吐,神情极不自然,且其银行卡近期没有任何取款记录,有报假案嫌疑。最终,张某承认其报假案,并未被盗8000元现金。当民警问及谎报案情原因时,张某说其与柯某有矛盾,为恶意报复柯某,趁机编造车内被盗8000元现金的违法事实。
警方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违法嫌疑人柯某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在报警时,一定要实事求是陈述案情,否则会误导警方的侦查工作,甚至可能产生冤假错案,一旦造成恶劣后果,还将被追究相关民事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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