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邢台因交通事故死亡178人
昨日,市交警支队发布2015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记者从中获悉,15-16时、20-22时发生事故较多,6-10年驾龄驾驶人最为“危险”。 全年因交通事故死亡178人 2015年,全市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210起、死亡178人、受伤111人、直接经济损失53.56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41%,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20.71%,财产损失上升3.24%。 从发生交通事故地域上看,沙河市、清河县、内丘县、南宫市、任县死亡人数较多。 省道发生交通事故最多 从发生交通事故道路行政等级上看,省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较高。 省道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事故80起,死亡73人;分别占总数的51.61%、56.59%。国道发生事故相对较多,共发生事故26起,死亡23人;分别占总数的16.77%、17.83%。乡道发生事故较多,共发生事故25起,死亡17人;分别占总数的16.13%、13.18%。县道发生事故相对最少,共发生事故24起,死亡16人;分别占总数的15.48%、12.40%。 以上分析说明,省道应是我市事故防范和管控治理的重点道路。 21至22时驾车要小心 从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上看,15-16时、20-22时发生事故较多,18-19时、20-22时单起死亡率较高。 15-16时、20-22时共发生事故51起,占总数的24.41%。18-19时、20-22时死亡46人,占总数的25.98%。以1小时段为单位统计一天内事故起数最多的是21-22时,发生事故19起,占总数的9.09%。 以上时段分析说明,21-22时发生事故较多是道路管控重点时段。 6至10年驾龄“最危险” 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驾驶人驾龄上看,6-10年驾龄驾驶人肇事突出。 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事故高发,共发生事故47起、死亡40人。6-10年驾龄驾驶人事故多发,共发生事故41起,死亡32人。11-1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28起、死亡25人。16-20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11起、死亡10人。20年以上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10起、死亡8人。4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8起、死亡6人。 小型客车肇事率高 从发生事故的车辆类型上看,小型客车肇事和死亡率最高。 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事故93起,死亡82人,分别占总数的44.50%、46.33%。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事故48起、死亡45人,分别占总数的22.97%、25.42%。驾驶普通摩托车发生事故22起、死亡16人,分别占总数的1.53%、9.04%。驾驶轻型货车发生事故11起、死亡9人,分别占总数的5.26%、5.08%。 4种违法行为易引发事故 从发生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上看,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引发交通事故较多。上述4项主要违法行为共引发事故88起,死亡74人;分别占总数的42.10%、41.81%。 超速行驶引发事故最多,共37起,死亡32人。主要违法条款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27起、死亡18人。主要违法条款是“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无证驾驶引发事故13起、死亡12人。主要违法条款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逆行引发事故11起、死亡12人。主要违法条款是“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任县、内丘县、沙河市、巨鹿县、平乡县事故起数较多(记者 侯东杰 通讯员 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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