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高标准开展灾后重建
洪灾过后,邢台县各级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坚持四个原则,围绕四个结合,高标准开展灾后重建,确保受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确保灾区学生按时入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确保一年以内使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四个原则”,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尊重自然、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顶层设计,规划引领。“四个结合”,即:灾后重建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与河道治理相结合,与旅游发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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