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迁等同志请辞政协委员会委员
关于接受张迁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6年1月22日政协张家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到龄退休,张迁、李英田、靳振高、刘贵平、梅晓春同志请求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口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接受张迁、李英田、靳振高、刘贵平、梅晓春同志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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