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明确地方政府为事件应对责任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版《预案》在适用范围、分级标准、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
新版《预案》调整了适用范围,明确了“我国境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与此前预案相比,新版《预案》重点强调了大面积停电事件作为社会突发事件的典型特征,适用范围由原《预案》规定的“重要中心城市电网”调整为所有“城市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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