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四级预警内容
(短信内容:经预测,我市12月19日-20日、22日-23日将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现发布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预警期间请注意防范,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避免驾车出行。)
根据市气象部门、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我市12月19日-20日、22日-23日将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提高一级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要求及《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预警期间,提示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防护。建议减排措施重点包括: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当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15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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