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股份合作释放扶贫红利
讯(通讯员 王满龙)作为全省扶贫工作示范县,赤城县通过创新举措,因地制宜探索出资产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务入股四种股份合作新模式,为实现产业规模发展、农民快速增收拓宽了渠道,激发了农村发展新活力。
资产入股。 村集体(农户)以房屋、水电设施等资产作为股本,与企业共建经营主体,实现资本联合。村集体(农户)作为股东,享受利润分红, 务工农户还可获得薪金收入和绩效提成。 弘基绿色循环产业园区建成投产后, 将政府支持园区水、电、 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作为上虎村村集体的股金,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共同经营园区设施蔬菜基地,村集体占20%股份,公司占80%股份。设施蔬菜基地年均纯收入100万元,村集体年可获得股份分红20万元。
资金入股。村集体(农户)以政府扶贫资金或自筹资金作为股本,与企业(合作社)共建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户负责生产,获得入股分红、土地租金和务工收入。龙门所申沟村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发建设“申沟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合作社发起人出资181万元,占股72%,村委会整合产业发展专项扶贫资金45万元,募集资金26万元,折合28%股份参与经营,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入园打工、按股分红实现“三金”收入。
土地入股。村集体(农户)以土地作为股本,与企业(合作社、科研院校)共同组建经营主体,实现资本联合。 村集体(农户)作为股东,享受利润分红, 务工农户还可获得薪金收入。雕鹗镇下虎村农户自发组织中药材种植合作社3家,吸纳520户农民以土地入股,形成3000亩种植规模,入社农户在基地务工,实现“股金+薪金”双重收入,年人均收入1.15万元。同时,带动42户自发种植中药材110亩。
劳务入股。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商定分红比例,建立合作关系。企业(合作社)主导经营,合作社(农户)参与企业生产,享受股份分红。样田乡双山寨村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每亩收入600元租金, 农民加入村级劳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管理,公司负责技术培训,根据企业订单到公司长期打工,年人均务工收入1.2万元。雕鹗镇黎家堡村组织65户农户组建劳务合作社,与昱彬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合作,发展设施蔬菜大棚,入社农户年均收入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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