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户外运动 > 正文内容

户外种植活动展板(户外种植区域创设)

2023-03-20 14:22:06户外运动1

1. 户外种植区域创设

写树木的名字,年龄,栽种日期。园林绿化是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园林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随着园林学科的发展,还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游览区以及休养胜地。

户外种植活动展板(户外种植区域创设)

2. 户外种植区宣传牌图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和保护区的划定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保护和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在用、备用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地)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输配水管网集中提供城乡生活用水的取水水域和相关的陆域。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应当遵循属地管理、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备用水源,建立部门联动、重大事项协调以及应急预警、生态补偿等机制,并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卫生、旅游、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渔业、农业(畜牧)、林业、城乡规划、城市管理、海事等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宣传,并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用技术。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义务,并有权劝阻、举报危害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

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和保护区的划定

第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应当与国家、省有关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相衔接,符合国家、省有关水质、水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需要及时调整水功能区划。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备用饮用水水源,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拟定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或者调整名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第十四条 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拟定方案,征求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会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拟定方案,征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意见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确因公共利益、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等需要调整的,由原提出划定方案的人民政府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组织论证,并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等隔离防护设施,设置视频监控和宣传牌,并加强维护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视频监控和宣传牌。

第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冶炼、化工、制药、电镀、电子制造、纺织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或者其他污染物;

(三)矿物洗选;

(四)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其他植被或者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

(五)围栏、围网(箱)、投肥(粪、饵)、投药养殖或者养殖珍珠;

(六)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七)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或者滥用化肥;

(八)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鱼类;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不得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已经建成的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八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堆放、贮存、填埋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或者其他污染物;

(四)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等的码头;

(五)取土、采砂或者矿产勘查、开采;

(六)使用农药;

(七)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八)建造墓地;

(九)丢弃、掩埋动物尸体;

(十)未按照规定采取保证水体免受污染的防护性措施,从事餐饮、娱乐、旅游等活动;

(十一)本条例第十七条禁止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停靠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三)设置油库;

(四)放养畜禽或者种植农作物、经济林;

(五)从事餐饮、娱乐、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六)本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垃圾集中处理。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行为,依法管理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发展生态农业。

第二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的管理,保护地被植物,并对林业生产的化肥农药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港口、船舶的水污染防治和航运污染事故的防范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道路和桥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设置警示标志、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隔离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公安机关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江河(湖泊、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负责水源地取水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制止危害水源、毁坏取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供水单位应当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取水口进行日常巡查,并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报告。供水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通报本级环境保护、卫生、水行政等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饮用水水源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应当每季度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饮用水水源地巡查总体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水质未达标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并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导致供水中断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发布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警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饮用水供应。

第二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之间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跨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建立重点流域跨界断面饮用水水质保护机制。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各级河湖长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补偿办法,合理确定生态补偿范围、标准等。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给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划定方案或者调整方案的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护栏围网、警示标志、视频监控和宣传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一级、二级保护区有下列行为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新建、扩建冶炼、化工、制药、电镀、电子制造、纺织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从事矿物洗选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四)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其他植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涵养林、护岸林、植被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五)围栏、围网(箱)养殖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拆除的,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有关单位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实施投肥(粪、饵)、投药养殖污染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经处罚后,再次投肥(粪、饵)、投药养殖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养殖珍珠的,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或者滥用化肥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使用者为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使用者为个人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堆放、贮存、填埋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等的码头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从事取土、采砂或者矿产勘查、开采活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以上50%以下罚款;

(四)建造墓地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五)丢弃、掩埋动物尸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餐饮、娱乐或者组织进行旅游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有下列行为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或者设置油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停靠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驶离,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放养畜禽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种植农作物、经济林的,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2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

(四)从事餐饮、娱乐或者组织进行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3. 幼儿园户外种植区设计

幼儿园户外环境构建,要考虑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南北方差异,以及气候环境的影响,对户外环境而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幼儿园环境与孩子们的互动作用,来分享幼儿园户外环境的构建理念:

1、趣味性幼儿园室外环境,要符合孩子们的身心特点,符合趣味性的构建及布局。比如室外地面的构建,除了操场等地面构建以外,还要注意绿植区的构建,既要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又要突出整体教育的意义。让孩子们在种植区体验生活美感的同时,也能体验趣味性的生活。

2、安全性室外活动空间,对安全性要求比较高,比如大型游乐设施,要定期检修;室外草坪等植物的种植,要保证无毒无害。水池、沙坑等游乐区域,要根据孩子们的身高来设定,避免孩子们落水或者玩耍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

3、美观性美观性是提升孩子们身心愉悦度的内容体现,除了装饰作用和空气清洁作用的草坪、种植区意外,还要利用地面的布局内容,体现美观度效果。美观度在提升孩子们审美能力的同时,让孩子们喜欢上室外环境,提升孩子们的免疫力和身体抵抗力。

4、布局性孩子们本身探索欲望强烈,在内容的构建上,要注重孩子们的身心特点考虑。比如一些区角的内容设计,可以给孩子们做一个围栏,养一些小动物,让孩子们接触一下自然界,同时也能提升孩子们的善意和爱心的表达能力。幼儿园户外环境构建,让环境与孩子们互动起来!

4. 种植区户外活动方案

越冬包菜适合在每年的12月底播种,从播种到成熟需要50-70天左右,一般在每年的3月初即可采收,若想包菜安全越冬,最好将其栽种到疏松、肥沃且无虫卵的土壤中,在养护时要为包菜每隔3-5天浇一次水,促进植株的生长。

越冬包菜的播种和成熟时间

1、播种成熟

越冬包菜一般在每年的年末播种,此时的气候较为寒冷,会导致植株的外叶较少,叶球较为紧实,包菜从播种到成熟的时间较长,一般到了开春后植株就会生长成熟。

2、整地清理

在播种包菜时,要为其挑选一片土质疏松肥沃的田地,再使用锄头进行深翻,去除土壤中的杂草、石块和虫卵,为包菜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长环境,促使植株安全过冬。

3、进行播种

包菜的播种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将种子撒入土壤中,再覆盖上一层细土,而另一种是将包菜种子先放置在苗床上进行育苗,等待种子出苗后,再将包菜移栽到准备好的土壤中即可。

4、田间管理

在养护包菜的过程中,要为其每隔3-5天浇灌一次水分,提高土壤内的湿度,促进植株的生长,当包菜的幼苗生长出土后,需要为每一亩土壤施加一百斤左右的尿素,促使植株生长的更加健壮。

5. 幼儿园户外种植区环境创设

1、创设环境要考虑教育目标体系和幼儿实际情况

教育目标体系指导着幼儿园的整个教育过程,幼儿园的每项工作都要围绕着教育目标,为教育目标体系服务,创设教育环境促进幼儿成长,对幼儿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它和其他的教育工作一样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教师在创设布置教育环境时,首先要明确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是什么,目标体系的内容有哪些,根据目标需要设计哪些活动,然后考虑如何把这些目标的需要、活动的内容,通过环境的设计和布置体现出来,只有这样,所创设的环境才能体现针对性。

(1)熟悉的环境

幼儿在其成长过程中,常常会对不熟悉的环境,如不熟悉的人或不熟悉的地方产生害怕感,一般情况下,幼儿喜爱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环境利于帮助幼儿克服害怕感,当一个陌生人出现时,如果有熟悉人在身边,幼儿就不会害怕,因此,在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中,应尽量为幼儿提供熟悉的,并与幼儿生活体验相符合的环境,使幼儿对周围的环境消除陌生感,并喜欢投入这样的环境。

(2)富有新意的环境

幼儿对富有新意的环境总是表现出特别敏感而有兴趣,他们对一个个富有新意的事物,都想看看、听听、摸模、碰碰、问问,这时他们的思维活动与探索精神也处于最佳状态,如果教师能抓住时机,对幼儿进行启发、诱导,幼儿就能主动地,不断地获得信息。富有新意的环境能吸引幼儿,提高幼儿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如果让幼儿始终处于单调、枯燥的环境中。他们就会对周围环境失去兴趣,所以,我们在创设富有新意的环境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幼儿进行充分教育,其次是要创设独特而富有情趣的环境并堤供生动的活动形式,如,幼儿的劳动热情很高,热衷于模仿成人的各种劳动,但由于他们年纪小、体力小,知识经验少,不可能真的像成人那样地劳动。所以我们为幼儿设立“劳动操作室”、“小小种植园”、“娃娃生活角”等,就可以让他们在这新奇的环境中,把生活中难以实现的愿望,通过特定的情景去实践或者再现。这样的教育既能使幼儿获得大量的信息,又能调动幼儿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引发活动欲望的动态环境

幼儿几乎对任何动态的环境都感兴趣,而他们自己也正是构成动态环境的最活跃的因素。只要有精力,他们几乎每天都把大量的体力和精力用在活动中。如攀登栏木、爬草坡、踢球、来回奔跑等等,幼儿总是喜欢通过自身的运动去了解和参与环境。

正因为幼儿自己是不断地运动的,所以他们必然对动态的事物、动态的环境感兴趣,如他们看到一只在奔跑的猫,立即会集中注意力;他们看奔驰的火车远比图书本的火车更感兴趣。这就要求在幼儿园环境创设中,必须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机会活动,去操作,有机会去接触变化的事物,观察事物之间的联系及变化过程,因此,为幼儿提供动态的教育情景、教具、材料就显得十分重要。

(4)具有自然色彩的环境

年龄越小的幼儿,越是喜爱具有自然色彩的环境,比如树林、花园、草地、动物园等等。因此,在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中。要特别注意挖掘幼儿园现有的潜力,充分利用空闲的角落与场地,利用自然界所堤供的沙、石,水,泥、动植物等,设立水坑,沙坑、泥坑、饲养角、植物角等,让幼儿在自然环境中,利用自然的材料进行活动,在这种环境中,幼儿的学习态度往往显得十分认真,其学习效果也往往能进入最佳状态。幼儿园还应充分利用园内外的自然环境组织教育活动,如按季节变化,及时组织幼儿参观、郊游、种植等。还可放映一些动植物生长变化的科教片等,以满足幼儿的需要。

2、创设环境注意安全性、启发性、参与性、可变性

(1)安全性

安全是幼儿园创设教育环境的基本原则。因此,设置环境时,作为教师必须顾及到幼儿身心两方面:一是心理安全,这意味着幼儿能深切地感受到教师是很关心和爱护他的,幼儿能在幼儿园得到大家的尊重,感到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的温暖;二是身体的安全,除必须注意活动室光线、色彩、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外,特别要注意物品摆放的位置是否合适,活动中的材料对幼儿是否容易造成伤害,如易拉罐制作的炊具有没有太尖锐的角等,安排的场地空间是否感到压抑,它们之间是否会互相干扰。另外,还要教育幼儿不接近危险品,如电插座、电线等。

(2)启发性

环境创设的内容应能刺激幼儿的好奇心,引起他们的求知欲,启发幼儿去思考、探索。如:在活动室里设置美工角,准备一些开展美工及手工活动的材料与工具,如纸张、画笔、浆糊、废旧物品、纸盒、碎布、塑泡块、纽扣、毛线等,让幼儿在美工角自由创作。又如:利用各种不同质地的材料组成一幅画面,让孩子们用手去触摸,通过触觉感知粗糙、细腻,坚硬、柔软、厚薄等不同的感觉,引发幼儿对以往生活体验的联想,促进幼儿的思维。

(3)参与性

教师创设的环境是为幼儿创设的,在学习活动中,幼儿是活动的主体,要是幼儿不愿意或者没机会参与到教师所设置的环境中来活动,那么即使是精心设计的环境也无法发挥其作用。如:在自然角里,教师把植物放在高高的(成人视线)位置上,幼儿根本看不清、摸不着,他们又怎样去关注这些植物呢?更谈不上仔细地观察或有机会去料理它。因而在幼儿学习的任何环境中,幼儿必须充当活动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活动室的自然角、观察角、气象记录、美术画廊的设计与管理,应放手让幼儿自己动手,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和堤高。因此,教师创设的环境要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激发幼儿的好奇心、求知欲,只有这样幼儿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

(4)可变性

幼儿园创设的环境要具有多功能性,教师可根据活动的需要,在不同的场地、时间起到不同的作用。如同一活动区域可以同时是语言活动或认知活动的场地;计算区中的材料需占用较大的地方,可以临时扩大场地;天气晴朗时可把扮演、写生等活动安排在户外进行;另外还可以专门设置一个多功能区,供幼儿进行音乐活动、集体讨论、进餐等学习和生活活动,设置这种可变性强的环境,可让幼儿参与更为广泛的学习活动。

3、创设环境要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对于幼儿园环境的创设,教师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面客观地面对幼儿的实际情况,根据原有的环境条件发挥其作用。

(1)为幼儿提供足够空间,让幼儿在同一时问,不同的区域内进行活动,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

(2)保证活动的时间,让幼儿合理分配利用时间,不要让他觉得时间有剩余或太少。

(3)内容上,教师应围绕总目标来安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选择相应的内容,促进每个幼儿都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

(4)材料的提供上,教师必须根据本班幼儿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活动材料,而且材料的摆放位置应有条理,以培养幼儿选用材料的能力及物归原处的责任感。

(5)应提供形式多样及创造一种同伴之间、幼儿与教师之间互相关心、帮助、尊重、友好合作的气氛。

在大量的准备工作后,在活动中还必须通过教师的作用,才能有效地利用环境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应向幼儿交代活动的各个内容、玩法,注意事项及要求,还应注意角色的转换,发挥其不同角色的作用。教师必须认真观察幼儿活动,了解每个幼儿的情况,多与幼儿交流,帮助幼儿解决活动中发生的问题,教师还应在他们的活动中发挥自身鼓动作用等,这样通过物质环境、群体活动、教师自身为媒介的相互作用,让幼儿在特定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

分享给朋友:
返回列表

上一篇:户外移动电源造型(户外移动电源用途)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相关文章

室外大佛(室外大佛像)

室外大佛(室外大佛像)

1. 室外大佛云冈石窟中有个小佛托大佛的是第二窟正中间的云冈大佛,云冈大佛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大佛是尊露天大佛,高达17米。大耳垂肩,是云冈的标志佛像形态端庄,是中国文化传统的表现手法;但其脸部形象:额宽、鼻高、眼大而唇薄,却具有外域佛教文化的某些特征2. 室外大佛像大佛叫四面金佛,大华兴寺坐落在...

重庆户外阿城(重庆户外cs)

重庆户外阿城(重庆户外cs)

1. 重庆户外cs重庆有很多玩真人cs的地方喔。战火户外真人cs(沙坪坝基地)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熙街1路重庆镭战真人cs(珊瑚公园基地)地址:长江滨江南路380号重庆101真人cs特训营地址:彩云湖公园6号出口(同天伊云郡大门对面)重庆集结号真人cs铁山坪店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镇铁山...

淮口周边游(淮口哪里好玩)

淮口周边游(淮口哪里好玩)

1. 淮口周边游好吃的就太多了。春熙路就有龙抄手总店,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成都特色小吃然后72号豆汤饭也是不错的如果吃火锅的话人均100左右的有老房子,皇城老妈。。。成都人常吃的就袁记串串香六婆时间多的话一定要去九寨沟,国庆最美,价格刚好跌下来。周边两天三天的话青城山90都江堰90海螺沟峨眉山90乐山9...

桥墩直播户外(桥墩训练)

桥墩直播户外(桥墩训练)

1. 桥墩训练摔跤训练是一项强度较大的体育运动,需要一些专业的器材来辅助训练。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摔跤训练器材:摔跤垫:摔跤垫是摔跤运动中必不可少的器材,可以减少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的受伤风险。摔跤垫的标准尺寸为12米×12米,而比赛用的垫子则为9米×9米。抗阻训练器材:包括弹力绳、杠铃、哑铃、训练用球...

沈阳户外推车(沈阳汽车户外用品)

沈阳户外推车(沈阳汽车户外用品)

1. 沈阳汽车户外用品东北文批 也叫南行 东北文批分新区 老区老区里面全都是卖美术用品的 品种很全价格也很合理 我经常陪朋友去那买的 绝对没问题~!新区里面有很多有个性的东西 还有女孩子喜欢的东东如果你是女孩强烈推荐你去哦 222 207 244等等好多车都可以到 其实就在五爱街附近 ~!问一下就可...

户外桌椅建模(户外桌椅建模图片)

户外桌椅建模(户外桌椅建模图片)

1. 户外桌椅建模图片在三维绘图空间里左上角搜索书桌,会出现很多不同款式的书桌,找到你要用到的款式模型然后拉进相应的位置放好,然后改好尺寸放一点饰品就完成了2. 户外桌椅建模图片大全把模型工作台放在地上,会出现一个绿色的框架,然后就在框架里做一把巨型椅子(好吧,我做的不像)椅子不能超出绿色框架的范围...

饭盒户外炖肉(老饭盒炖肉)

饭盒户外炖肉(老饭盒炖肉)

1. 老饭盒炖肉做法一<材料>牛肉2斤,香菇5-6朵,红枣4个,干红辣椒2个,香菜带根1根,东北大酱5-6勺,海鲜酱油5-6勺,老抽1勺<做法>1、牛肉放凉水锅里放葱段、姜片,大火烧开,去血沫,多煮一会捞出放高压锅里;2、炒勺放底油葱段、姜片爆香,放干红辣椒、香菇翻炒几下,放...

回归远行户外(回归旅途)

回归远行户外(回归旅途)

1. 回归旅途第235话 月下的大争吵!悲伤飘动的海贼旗!(乌索普离开)剧情简介:身受重伤的乌索普好不容易醒过来,不料一清醒就听到路飞要换船的决定。激动的他不断地用言辞逼路飞,让路飞说出了不相信他这个船长做的决定就下船的气话,乌索普也表示草帽海贼团的确不需要他这么弱的伙伴,他决定与路飞展开最后的决斗...

户外夜空烟火(夜空焰火是什么意思)

户外夜空烟火(夜空焰火是什么意思)

1. 夜空焰火是什么意思晚上放鞭炮是效果比较好,烟花在白天燃放时只能看一股白烟,在晚上燃放时五颜六色照向天空,隔外引人耳目,无论大型体育盛会,还是演唱会等都是在晚上燃放烟花,爆竹,放鞭放在我们这依为着把不好的东西给崩走,並且依为着新的一年既将到来的一种庆祝方式。2. 夜空星火   ...

hotspring户外浴缸(户外热水浴缸)

hotspring户外浴缸(户外热水浴缸)

1. 户外热水浴缸浴缸底部有很多水珠是 水焯在市域盆喷到地上而结成的水的或者是龟盆的水太热了遇到外面冷水形成了凝结的水珠。虽然没到伏天,但天气己逐渐变热,地温上升,潮气大,浴盆底下结水珠是很正常的卫生间浴缸底下有水解决方法:建议找一块干毛巾在浴缸有水的地方擦一下(擦完以后如果发现还有水)再继续......